一、关于请假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法定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让他人代交假条,一人一假条,得到班主任或校方准假后,方可请假。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遇到突发情况可由法定监护人向班主任电话请假,然后再发微信(短信)至班主任手机报备;若是家长直接微信请假,需要班主任再次电话确认,核实是否是法定监护人请假,且要留存好微信或短信请假记录;待学生返校时办理补假手续。
(三)病假超过三天的(含三天)需要提供医院诊断书;有发热、腹泻等流行病症状的,要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卫健局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关于报备
(一)请假一天至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审批,报中小学德育处备案,请假使用全校统一的报备模板。(请假条模板见附件一)
(二)请假超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含五天),先由班主任审批,再由级长审批,报德育处备案,做好登记。
(三)请假超过五天以上的,先由班主任、级长、德育处审批,再由主管校长审批,做好登记。
(四)班主任必须提前将学生请假情况通报给生活教师。
(五)请假条由班主任保存,期末统一上交给德育处。
(六)若出现无故离校、旷课的学生,且联系未果后,于学生离校当天第一时间上报德育处,再由德育处上报校长室,并向教育局相关科室报备。
三、关于销假
因病假返校的学生,要严格按照病假学生返校要求,提供相关复课证明,经学校领导审核后方可返校复课,学校留存相关复课证明。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请假超过三天的学生返校后,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校,进行销假登记;经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备案的请假记录,学校应及时告知返校情况。
四、关于学生出入校门管理
(一)我校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允许私自外出学校。走读学生凭家长接送卡在规定时间内进出校门。
(二)学生规定的上学与放学时间段,由德育处组织值班教师在校门口管理学生进出校门。
(三)非正常放学时间需外出学校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学生凭学校统一的放行条经过门岗审查后登记后方能出校门。一般情况下必须要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否则门卫不得放行,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向门卫室特别说明。(统一放行条见附件二)
(四)班主任批准学生出校时一个放行条只能批准一个学生,否则门卫处不予放行。
(五)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由中小学教务处或德育处指定责任人统一组织学生进出校门。
(六)班主任不在的,紧急情况出校的由学校认定人签字,认定人只能是学校的教师(含生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七)对于不按规定进出校门或不服从管理的,门卫检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出校门并及时通报给学校行政办给予处理。
(八)门卫室对学生放行条要妥善保管,每周整理一次,把整理装订好的放行条交学校德育主管校长检查并保存。
附件一:请假条模板
附件二:放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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