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花都狮岭实验学校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书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是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都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7、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体温进行检测,检测是否发热。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以及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建立晨检台账,晨检台账话食堂办公室指定位置,便于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随时检查,晨检台账要存档,至少保留一个学期以上。
本制度自2021年9月22日实施。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食堂工作人员晨检记录表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记录表
检查日期: 检查人:
序号 |
姓名 |
体温 |
是否 咳嗽 |
是否 腹泻 |
是否 呕吐 |
双手是否有外伤或化脓、 渗出性皮肤病 |
处理办法 |
1 |
甘进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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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游得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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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邓佛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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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胡国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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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毕丽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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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玉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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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周美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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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田习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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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吴虾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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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玉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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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谭伟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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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毕带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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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古翠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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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宋灼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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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宋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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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谢六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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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何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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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刘月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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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黄月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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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罗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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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周志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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