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公共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老师、学生宿舍公共用品的领用、以旧换新、维修及破坏处罚,以避免超标领用。学会爱护公共财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学校宿舍固定财产和公共生活必备物品的发放标准、申领流程、维修与处罚办法等。
三、领用物品流程:
1. 各教师宿舍由责任老师、各学生宿舍由生活老师负责领取物品,领取物品时必须填写物品详情。
2. 对以旧换新物品做好评定,人为破坏并没到使用期限的不予更换。
四、公共生活必备品发放标准:
1. 可以以旧换新的物品:拖把、拖把桶、花洒头、花洒管、扫把、晾衣杆、马桶刷等,每学期各配备1个。
(注:最少使用满三个月后更换,没到期限损坏自己解决)
2. 卫生纸篓非人为破坏的可以更换。
五、定期维修物品
玻璃门窗、门把手、马桶、开关、毛巾架、浴室晾衣杆、镜子、换气扇。(注:宿舍负责人应及时把损坏情况反映到总务处,以便安排维修)
六、宿舍物品破坏处罚标准
对耐用品,如床、衣柜、窗帘、玻璃窗、马桶、地板砖等出现人为无法修复的破坏,照价赔偿。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花都狮岭实验学校总务处
2021.11.24